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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yè)"投資藏陷阱:捏造"新概念"許以高回報 2019-07-30 14:52:23  來源:經濟參考報

各地正在大力培育農民合作社、農業(yè)公司等新型農業(yè)經營主體,這本應成為農業(yè)現代化、農民致富的好渠道??墒亲罱?,一些人打著“新型農業(yè)”的幌子,通過搞“共享農業(yè)”、辦“合作社”等手段,編造出種種吸引眼球的賺錢噱頭,許以高額回報,引誘農民投資參與。

在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互聯網+農業(yè)”深入實施的背景下,一些“新型農業(yè)”陷阱借助政策紅利渾水摸魚,蒙騙農民?!督洕鷧⒖紙蟆酚浾邔Υ诉M行了調查。

捏造“新概念”誘騙農民上當

去年以來,四川等地冒出一家叫“人人樹”的公司,宣稱自己是搞“共享農業(yè)”的,推出一款“人人樹”手機App在農村地區(qū)推廣,引誘農民下載參與。其App有果樹、菜地、畜禽等產品,每款價格不同,供會員認購。按照其宣傳,認購這些產品,一年收益可達投資額的3倍之多。

“人人樹”曾在成都搞宣傳,公司創(chuàng)始人趙正奇說,他們在全國已布局幾十家分公司,將“傳統(tǒng)農業(yè)、共享經濟模式、互聯網娛樂化”有機結合起來,公司有高標準農業(yè)、畜牧業(yè)產品生產基地,正在打造“共享經濟供應鏈”,不僅能讓農民在網上遠程種菜、種果樹、養(yǎng)畜禽,還能分紅賺錢,其“新型農業(yè)”模式已經吸引數萬人參與。

四川自貢一名參與的農民楊建說,只要不停地認購,并在微信朋友圈每天發(fā)一篇“人人樹”的廣告,集齊10個贊就可以提現;介紹其他人成為會員,還可以獲得提成,甚至能享受500萬元/年以上股權分紅,配百萬豪車,享受鄉(xiāng)村別墅終身使用權,“收益高得離譜,反正就是要你不斷投錢,不斷拉人頭發(fā)展下線。”但去年下半年開始,其App出現無法提現的情況,客服說是系統(tǒng)在升級,后來,App干脆無法下載和運行,公司也聯系不上了。

記者調查發(fā)現,公司注冊地、實際運營地、宣傳推廣地“相互分離”,是不法分子躲避打擊的慣常手段。根據工商注冊信息,“人人樹”在全國各地注冊了數十家公司,其App屬于人人樹(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而實際運營地則為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qū)五一大廈創(chuàng)客中心。記者不久前找到其綿陽涪城區(qū)運營地看到,這家公司已人去樓空。周圍其他公司的人員說,“人人樹”公司“跑路”了。

這并非個例,近期不少地方冒出類似這樣的“新型農業(yè)”陷阱。如,“蜀桑源”投資平臺屬于四川蜀桑源農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注冊地址在四川內江隆昌市金鵝鎮(zhèn),成立時間是2018年1月29日。“蜀桑源”對外宣稱,公司有6萬畝桑葚產業(yè)基地,有桑果食品、中醫(yī)藥、畜牧養(yǎng)殖等五大產業(yè)。因趕上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實施,才結合“互聯網+農業(yè)”建設線上平臺,讓農民有機會參與進來。農民線上購買一棵865元的桑樹,經過12天“養(yǎng)護”,就能以984.37元的價格出售,資金一年能翻好幾倍。如果發(fā)展其他會員,還有相應的傭金。

目前,“蜀桑源”已被公安機關查處。四川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張榮洪說,去年四川公安經偵部門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和網絡傳銷聯合整治,共立非法集資案件335件,移送起訴155件,“蜀桑源”就是查處的其中一起非法集資案件。

合作社“新項目”成坑農新幌子

這幾年快速發(fā)展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也成為不法分子坑害農民的新幌子。冷鏈倉儲、物流一直是農產品銷售中的短板,各地很多“補短板”新建項目中,都有冷鏈倉儲和物流項目。而一些人卻動上了歪腦筋,去年5月成立的“彭州頤好合作社”位于成都彭州市,正是打著鄉(xiāng)村振興的旗號,以新建“農產品冷鏈物流”項目和“股權投資”等名義,承諾高額回報,在彭州、德陽等地農村向農民集資。

這家合作社宣稱,農民投資1萬元,一個月“收益”就有525元,不僅如此,三年后合作社將上市,本金能由1萬元翻5倍,達到5萬元。此外,會員再發(fā)展下線能加快收益。“合作社說鄉(xiāng)村振興政策好,能賺錢,利用我們文化水平不高,把我們帶到彭州開會洗腦。”一名上當農民說,他向該合作社投資2萬元,之后提現了一次“收益”,就再也無法提現,合作社也關門了。

經記者調查,“彭州頤好合作社”全稱為“北京頤好合作社彭州市分社”,為“盛嘉頤好集團”旗下“北京頤好科技發(fā)展專業(yè)合作社”在彭州的分支機構。“北京頤好科技發(fā)展專業(yè)合作社”注冊地在北京海淀區(qū),實際運營地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該“合作社”在全國各地成立了不少分支機構,鼓動農民投資參與,其負責人宣稱,合作社積極響應政府關于“大力發(fā)展冷鏈物流”的號召,有布局全國的冷鏈物流體系。

記者向彭州市公安局一名辦案民警了解到,他們發(fā)現“彭州頤好合作社”的經營方式涉嫌違法犯罪,對該社進行了檢查,調取了相關物證。由于該社的總部在省外,且所有資金已轉入總部,他們將情況上報成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據成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反饋信息,“北京頤好科技發(fā)展專業(yè)合作社”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已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分局立案偵查,公司法人、主要骨干已被抓獲,相關資產已被查封、凍結。

采訪中,很多農民反映,這幾年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很火熱,大家都知道加入合作社比單打獨斗好,可以抱團闖市場,還能互助互利,但是,也聽說有些合作社圈了大家的錢,然后經營不善倒閉了,或者干脆“跑路”了,農民的錢“打了水漂”。他們盼望有關部門能加強監(jiān)管,并指導農民“擦亮眼睛”。

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今年4月印發(fā)了《關于開展涉農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整治活動的通知》(農辦經〔2019〕6號),要求各地于4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開展涉農領域非法集資排查整治,并與清理農民合作社“空殼社”結合起來。

據了解,“社員制、封閉性”是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基本原則,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是兩條基本約束。當前,一些不法分子借合作社名義,突破了“社員制、封閉性”的限制,對外吸收資金。中國合作經濟學會副會長陳建華指出,相關法律制度和監(jiān)管機制尚不健全,一方面,社會上有些人以農民專業(yè)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名義吸收公眾存款,涉嫌非法集資;另一方面,存在把農民專業(yè)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與非法集資混為一談的模糊認識。

迷惑性增強 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

記者調查發(fā)現,當前,以“新型農業(yè)”幌子坑害農民,主要有以下幾種“套路”:有的假借鄉(xiāng)村振興政策,借口種植、養(yǎng)殖、項目開發(fā)、合作社發(fā)展等向農民籌錢;有的“空殼社”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卻虛構“盈利”吸引農民認領股份、入股分紅;有的假借商品銷售、回購、轉讓等方式,引誘農民參與;有的采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集資;還有的利用“互聯網+農業(yè)”概念,通過電商、手機App等形式欺騙農民。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fā)《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旨在更加有效地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一段時間以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持續(xù)高發(fā)多發(fā),同時,非法集資犯罪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和迷惑性增強,打擊非法集資犯罪的形勢十分嚴峻。”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說。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王志廣說,2018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非法集資案件1萬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額約3000億元,同比上升115%,波及全國各個省區(qū)市。隨著互聯網技術快速發(fā)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現代通信技術和金融工具,發(fā)展人員和聚攏資金,發(fā)展速度更快、社會危害更大。

“針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嚴峻形勢,公安機關將持續(xù)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嚴厲打擊。”王志廣說。

對于打擊“新型農業(yè)”坑農陷阱,專家建議,農業(yè)、公安、金融、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要建立常態(tài)化的協作機制,對宣稱高額回報、發(fā)布集資信息的“新型農業(yè)”主體加強排查清理,對排查出的線索進行有效處置,及早查封、扣押、追繳涉案資產。

缐杰提醒,對所謂“高回報、保本金、低門檻”等誘惑,對打著各種幌子的非法集資活動,要保持頭腦清醒和理性判斷。

關鍵詞: "新型農業(yè)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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