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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用戶起訴運營商 多數訴稱“運營商多收費” 2019-05-17 09:34:31  來源:北青網

5月16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召開電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情況新聞通報會,對近5年該院審理的電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專題調研,并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建議。據了解,2013年至2018年,二中院共審結電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107件,其中超過九成涉及移動、聯(lián)通和電信三大運營商。

此外,北京青年報記者16日從北京海淀警方獲悉,面對猖獗的電信網絡詐騙,海淀反電詐中心聯(lián)手派出所、銀行部門共同發(fā)力,2019年4月以來成功攔截電信詐騙近2000起,為事主止損5000余萬。

案件比例

九成多涉及三大運營商

隨著通訊技術的迅猛發(fā)展及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的加速,我國電信服務覆蓋面積不斷擴大。根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發(fā)布的《中國無線電管理年度報告(2018年)》顯示,2018年,全國移動電話總數達到15.7億戶,比上年凈增1.49億戶,移動電話用戶普及率達到112.2部/百人。

在電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取得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三大電信運營商作為當事人的案件多達103件,占比高達96.3%。其中,涉及中國移動公司54件,占比50.5%,涉及中國聯(lián)通公司29件,占比27.1%,涉及中國電信公司18件,占比16.8%,涉及其他公司的僅有4件,占比3.7%。而電信服務合同爭議內容既有電信基礎服務,也包括增值電信服務,并隨著時代變遷從通話費、短信費發(fā)展到流量費、第三方收費、套餐變更爭議等。其中,訴訟標的額在3萬元以下的有86件,占全部案件的80.4%。

用戶起訴

多數訴稱“運營商多收費”

二中院對案件分析發(fā)現(xiàn),因電信用戶違反義務引發(fā)的糾紛集中體現(xiàn)在未按約定及時、足額交納服務費用;因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提供服務的行為是否違反了合同約定或者法定義務引發(fā)的糾紛主要集中在服務質量、費用收取、代第三方收費幾個方面。

其中,因電信業(yè)務經營者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提供的服務質量存在欠缺引發(fā)的糾紛較為普遍。如未經用戶確認訂購增值業(yè)務;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提供的寬帶服務的網速不能達到約定標準、使用中反復出現(xiàn)斷網、未能及時按約定提速;因服務基站的問題導致電信用戶通話信號不好、通話質量不高等。

同時,在電信用戶起訴電信業(yè)務經營者的94件案件中,電信用戶認為電信業(yè)務經營者多收取費用的情況占很大比例,比較常見的是多收取話費、短信費和流量費。針對用戶的收費異議,電信業(yè)務經營者通常提交計費詳單,以證明其收取費用有據可依。而電信用戶則往往對計費詳單的真實性不予認可,主張計費詳單系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方提供,懷疑其有篡改。

法官建議

電信用戶應注意留存證據

二中院法官認為,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合同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合理、合法確定格式條款的內容,嚴格限制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的條款,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法官指出,電信業(yè)務經營者應進一步加大技術投入力度,在技術手段允許的條件下,在可公開的范圍內,研究改進計費詳單的提供方式和內容,為用戶提供數據流量的收費清單,方便用戶了解通信消費狀況,充分滿足用戶了解計費依據的實際需求,以技術的不斷提升保障服務質量的逐步提高。

此外,電信企業(yè)應當根據相關規(guī)定和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積極選擇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流量業(yè)務計費系統(tǒng)性能進行檢測,進一步完善流量計費檢測方法和計量設備,自覺接受監(jiān)督,確保流量計費系統(tǒng)正常運行、準確無誤。

消費者在簽訂電信服務合同或者辦理電信業(yè)務時,應當對電信服務合同的內容進行全面、細致的了解,對于可能損害自身權益的條款以及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條款,要及時要求經營者進行解釋和說明。

除了選擇訴訟程序解決爭議之外,電信用戶還可以運用多種維權手段解決爭議,尋求更多的糾紛解決方案,及時、高效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訴訟中,部分電信用戶缺乏證據保全意識,不能及時留存通話記錄、短信記錄、糾紛解決過程記錄等,往往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電信用戶應當強化證據意識,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及糾紛解決過程中,及時收集、保存、固定相關證據,防止因舉證不能而承擔不利后果。文/本報記者 葉婉

警方行動

攔截電信詐騙 止損5000余萬

北青報記者5月16日從北京海淀警方獲悉,面對猖獗的電信網絡詐騙,海淀反電詐中心聯(lián)手派出所、銀行部門共同發(fā)力,2019年4月以來成功攔截電信詐騙近2000起,為事主止損5000余萬。

5月12日,海淀反電詐中心接到平臺預警,一名事主很可能接到冒充公檢法的電話,工作人員小張立即聯(lián)系,但是事主的電話一直占線,說明事主很可能正被騙子操控。在市局刑偵總隊配合下,反詐中心工作人員通過多方努力終于撥通了事主的電話。但此時事主已被騙子洗腦,并不配合工作人員工作。

為了保護劉先生的財產,中心工作人員及時通過市局聯(lián)系銀行系統(tǒng)申請了對事主銀行卡的保護措施。隨后經過2個多小時的勸阻工作,劉先生終于醒悟過來,道出了實情。原來劉先生上午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的電話,說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因涉嫌洗黑錢,要對其進行調查,讓事主帶上所有的銀行卡到酒店開房,配合調查。幸虧自己到了酒店之后無法與騙子聯(lián)系,之后接到反詐中心的電話醒悟過來。

經確認,事主卡內的210萬元資產無損失,隨后工作人員告知劉先生報警并且更換銀行卡卡號或者密碼等,在保證自己的資產安全后,中心的工作人員再幫助他解凍銀行卡。

糾紛解決方式

訴訟之前可先投訴

電信用戶可以通過電信業(yè)務經營者的投訴電話或者向各電信業(yè)務經營者用戶申訴受理中心對服務質量提出異議或申訴。

電信用戶可按照2016年7月30日施行的《電信用戶申訴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期限,向各地行政主管機關的申訴受理機構投訴或者申請調解。

如果認為電信業(yè)務經營者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電信用戶還可以通過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12315進行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關鍵詞: 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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