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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創(chuàng)!平潭推出旅游消費投訴新機制 2022-04-25 08:54:14  來源:福建日報

“五一”小長假要來啦,平潭推出旅游消費投訴“先行墊付、代位追償”機制,給您撐腰,放心來玩,不怕有坑。

22日,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召開旅游消費投訴“先行墊付、代位追償”制度發(fā)布會,在全省率先推出由執(zhí)法機關、司法機關、政法主管部門和消費者協會共建協同合作機制的創(chuàng)新舉措。

實驗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消保處副處長陳江璐介紹,旅游消費投訴“先行墊付、代位追償”機制主要是為了解決當前旅游消費糾紛面臨的痛點和難點,如外地來嵐游客遇到涉旅消費方面的糾紛時,通常無法耗費大量的時間、金錢、精力來維權,對于行政調解單位而言,因為行政調解不具有強制力,如果調解不成,消費者只能通過訴訟等途徑解決。

有了這一新機制之后,游客遇到旅游消費糾紛時,將由實驗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等投訴承辦單位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由實驗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以下簡稱“平潭消協”)對符合條件的投訴人先行支付墊付款,征得投訴人同意取得代位權,之后免費負責開展代位追償,追償未果的,行使民事訴訟權進行追償。實驗區(qū)政法工作部將提供法律服務支持,實驗區(qū)法院受理平潭消協依追償程序而提起的旅游消費糾紛訴訟,建立快速辦理通道,提升旅游糾紛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申請先行墊付需滿足幾個條件,旅游消費糾紛發(fā)生地須在平潭;旅游經營者企業(yè)住所地或經營地需在區(qū)內;糾紛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先行墊付最高限額為1萬元?!标惤凑f,如果投訴人已獲得被投訴人或第三方賠償的,消費爭議事項需經過第三方提供專業(yè)技術鑒定的,出現群體性事件等情況,不適用該機制。

實驗區(qū)法院黨組成員陳興表示,該機制由實驗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法院、政法工作部、消協4家單位共同研究制定,提出的以“墊付”替“賠付”舉措,屬全省首創(chuàng)?!拔覀冞€制定了‘協同合作機制’,建立專門通道,案件統一受理,指定業(yè)務庭來辦理,涉及案件判決以后,我們也將指定一個團隊全過程處理?!标惻d說。

接下來,讓我們詳細了解《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旅游消費投訴“先行墊付、代位追償”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

《辦法》及細則出臺的背景

當前,旅游消費已成為居民日常消費的熱點,但尚未成熟的旅游市場與消費者對美好旅游的向往,存在一些差距,避免不了產生一些糾紛。游客在“異地消費維權”中,往往需要耗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來處理糾紛;而常規(guī)調解不具備強制力,訴訟維權又費時費力,以致不少糾紛不了了之,給旅游消費者帶來巨大的困擾,也給旅游目的地帶來負面影響。

為更好地維護來嵐游客合法權益,提升旅游服務品質,結合實驗區(qū)旅游品質提升“百日攻堅”行動部署,聚焦旅游消費維權可能發(fā)生的痛點、難點,創(chuàng)新旅游消費維權新模式,試行旅游投訴“先行墊付、代位追償”。

《辦法》及細則的主要內容

“先行墊付、代位追償”是指涉及旅游投訴調解未果的,根據投訴承辦單位作出的調解意見,由區(qū)消協征得投訴人同意取得代位權,先行支付投訴人墊付款。區(qū)消協墊付后,免費負責開展代位追償,對追償未果的,行使民事訴訟權進行追償,屆時法院將啟動快審機制。

為確保旅游消費投訴“先行墊付、代位追償”機制能夠高效運行,《辦法》及細則明晰了適用的范圍,規(guī)范了墊付追償的程序,明確了部門的職責:

一是明晰范圍?!掇k法》及細則明晰了追償機制的適用范圍及不適用情形。適用先行墊付機制須同時具備旅游消費地、經營者所在地都在平潭,且糾紛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責任明確的情形;同時,還界定了5種不適用情形,如投訴人已獲得賠償、需第三方鑒定、群體性事件、不可抗力等。

二是規(guī)范程序。共涉及兩方面的程序,一是先行墊付程序方面,投訴人可自由選擇線上或者線下申請(“暢游平潭”平臺尚未開通線上申請,目前僅支持線下辦理),區(qū)消協收到符合規(guī)定的材料后,可根據《調解意見書》明確的金額,將先行墊付款轉入到投訴人賬戶,先行墊付款最高限額為1萬元;二是資金追償程序方面,先行墊付發(fā)生后,經催告被投訴人10個工作日內未將先行墊付款轉至區(qū)消協專項資金賬戶的,區(qū)消協提起民事訴訟,并由法院啟動旅游糾紛快審機制。

三是明確職責?!掇k法》明確了相關部門在先行墊付機制運作中的主要職責。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機制建立、完善、運行以及專項資金監(jiān)管等工作,負責具體的糾紛調解工作,協同區(qū)人民法院建立旅游糾紛快審機制;區(qū)政法工作部會同區(qū)行政服務中心負責追償中提供“值班律師”服務支持;區(qū)消協作為追償機制的實施主體,負責“先行墊付、代位追償”機制的具體實施;區(qū)財金局負責機制運行所需50萬資金的保障。

《辦法》及細則的主要亮點

一是為民分憂解難題。先行墊付機制的實施,著力解決化解游客消費維權的煩心事、揪心事,有效化解消費維權成本過高問題,轉為行政部門或者公益組織承擔維權費用,體現了政府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

二是便捷高效可操作。先行墊付機制的實施,將為游客搭建簡明、快捷、權威的維權通道,游客可自行選擇線上或者線下辦理方式,快速處置旅游消費糾紛,助力實驗區(qū)旅游服務品質提檔升級。

三是省時省錢省精力。先行墊付機制的實施,有效破解游客“異地維權”時間長、程序復雜的矛盾,避免了游客為解決消費糾紛而滯留,有效降低維權成本。

《辦法》及細則的重要意義

旅游消費投訴“先行墊付、代位追償”機制的實施,符合實驗區(qū)當前旅游品質提升工作,拓寬了實驗區(qū)旅游消費爭議解決渠道,降低了消費者維權成本,保障了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給游客帶來更好地體驗感,有助于提升實驗區(qū)旅游品質,有效解決旅游消費維權成本過高問題,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huán)境,讓消費者買得放心、用得舒心,全力助推國際旅游島品質提升。

關鍵詞: 代位追償 消費投訴 維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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