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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培訓機構不得聘用在職教師 2019-07-17 10:38:19  來源:北京青年報

繼線下校外培訓機構的學科教師被要求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之后,針對線上校外培訓機構學科教師的要求也來了。

昨天,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廣電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規(guī)定線上培訓機構不得聘用在職教師,學科教師須在明年6月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能繼續(xù)從事培訓工作。

線上培訓機構實施“黑白名單”

《意見》要求對于線上培訓機構實施“黑白名單”制度,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列入白名單,對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列入灰名單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單并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收費方面,線上培訓機構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課時方面,線上培訓每節(jié)課持續(xù)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直播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面向小學1-2年級的培訓不得留作業(yè),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不得晚于21時結束;校外線上培訓平臺應當具備護眼功能和家長監(jiān)管功能。

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意見》尤其強調了線上培訓機構的教師資質問題,要求其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在培訓平臺和課程界面的顯著位置公示培訓人員姓名、照片和教師資格證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訓人員的學習、工作和教學經歷。

明年6月前線上培訓人員必須有教師資格

在教育部昨天就《意見》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坦承,目前一些培訓機構相當多的培訓人員沒有取得教師資格,針對這個問題,教育部提出的整改時間是到2020年6月,即明年6月前線上機構的學科培訓人員必須取得教師資格。“在這之后還沒有教師資格的,是不能繼續(xù)從事培訓工作的。對線下培訓機構,我們也正在清理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他說。

對于線上線下培訓機構聘請外籍人員的監(jiān)管問題,呂玉剛表示,一是要從入口上把關,二是一旦有了違法違規(guī)行為,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新出臺的《意見》強調培訓機構要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要求對培訓人員進行備案,包括基本信息、從業(yè)經歷、教育背景、教師資格等,還要求培訓機構加強自身平臺建設,要在平臺上公示培訓人員信息,不管是中籍還是外籍老師都要在平臺上公示出來,接受媒體、社會和家長的監(jiān)督。文/本報記者 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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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教委發(fā)布“民辦學校暑期工作通知”

本報訊(記者 武文娟)海淀區(qū)教委發(fā)布《關于做好民辦學校2019年暑期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各民辦學校不得有“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違規(guī)行為。

日前,海淀區(qū)教委發(fā)布《關于做好民辦學校2019年暑期工作的通知》。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通知》中明確提出,各民辦學校要按照教委核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確定的民辦培訓機構名稱,在許可證規(guī)定的地點和辦學范圍內開展教學活動,不得擅自變更辦學地點或增設教學點。

要嚴格按照教委通過的暑假學科課程、教材備案內容進行教學活動,教學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有“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違規(guī)行為,一經發(fā)現有超標超前培訓內容的,直接取消培訓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如舉報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各民辦學校要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專兼職教師招聘、授課、考核流程。有條件的學校,加裝授課監(jiān)控設備,定期對授課錄像進行抽查。嚴禁民辦學校以聯(lián)合、合作辦學名義將辦學權出讓或變相出讓、承包給社會單位或個人。

在收費方面,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不得參與違規(guī)現金貸業(yè)務,為違規(guī)開展現金貸業(yè)務的機構推介借款人(學生家長),并從中收取相關服務費用。學??梢酝ㄟ^招生簡章、學生手冊、收費公示欄、公示牌、校園網、收費通知單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辦法、收費項目和標準、退費管理辦法。

關鍵詞: 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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