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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行動 堅守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2022-05-07 21:46:03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日從河北省市場監(jiān)管局了解到,為履行好《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賦予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職責,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市場監(jiān)管總局工作部署,河北省市場監(jiān)管局決定5月1日至11月1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行動。

通過此次專項檢查行動,進一步夯實全省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主體責任,促使其自覺履行產品質量責任義務,依法依規(guī)生產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嚴厲打擊拼裝電動自行車、拆除或者改變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改裝電動機、蓄電池等部件、加裝車篷等違法行為;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及其零部件等產品的質量監(jiān)管,進一步消除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隱患,堅守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專項檢查將從生產、流通領域推進。生產領域方面重點檢查生產者是否取得相應生產資質;是否符合強制認證要求,是否存在超認證范圍生產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采購的零部件是否履行了質量把控義務;產品包裝標識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產品的說明書、合格證以及證書明示內容是否與實物相符;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規(guī)定。零部件生產企業(yè)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零部件是否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生產者生產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是否符合《產品質量法》相關規(guī)定要求。

流通領域方面重點檢查銷售者相關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含進口產品)是否經過強制產品認證;是否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電動自行車取得強制產品認證的相關信息;電動自行車及其銷售包裝上標注的認證證書所含內容是否與強制產品認證證書內容相符合;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規(guī)定;是否存在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登記注冊地為本轄區(qū)的生產、銷售者通過電子商務臺進行銷售的,是否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強制產品認證的相關信息;電動自行車零部件銷售者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零部件是否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銷售者銷售自行車乘員頭盔是否符合《產品質量法》相關規(guī)定要求。

河北省市場監(jiān)管局要求,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大質量、大市場、大監(jiān)管”理念,充分調動并綜合發(fā)揮質量監(jiān)督、認證監(jiān)管、執(zhí)法辦案等市場監(jiān)管職能作用。在依法開展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同時,注重將專項檢查與產品抽檢相結合;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銜接相結合;嚴格監(jiān)管與開展質量技術幫扶相結合;嚴厲懲處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檢查工作與疫情防控相結合。對嚴重質量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依法依規(guī)實施信用懲戒。(記者李建)

關鍵詞: 產品質量 安全底線 電動自行車 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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