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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十三年貨款難追回 法官巧解促履行 2023-12-27 17:16:15  來源:中華網(wǎng)河南


(資料圖片)

“我本來沒抱多大希望要回這筆錢,多謝法官和各位工作人員,我……”說著,老人顫抖的雙腿緩緩跪了下來,法官和工作人員見狀連忙將老人扶起,老人抬手抹了抹眼淚,感激地說到:“我丈夫突然去世,留下了這張欠條,我千方百計也聯(lián)系不上他,只好求助法院,沒想到你們這么快就找到他了,還幫我要回了錢,謝謝!”2023年12月26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五星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被告當庭履行,助力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進一步優(yōu)化。

原告秦某與張某為夫妻,兩人共同在縣城做化肥生意,被告劉某2010年在秦某和張某處購買化肥,于2010年10月21日出具欠條一份,張某于2022年去世,之后原告秦某聯(lián)系不上劉某,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接到該案后,承辦法官了解到秦某的難處,多次聯(lián)系當事人提供的電話,無法接通后,法官迅速組織法庭工作人員乘車按照秦某提供的住址找到被告的家里。經過對鄰居的走訪調查了解到,被告外出多年未歸,法官與工作人員便到村委會利用網(wǎng)格員尋找線索,從村委會主任處得到了被告最新的電話并成功與被告取得聯(lián)系,得知被告目前在縣城居住,法官趁熱打鐵組織原、被告雙方第二天到法院進行調解。

調解也沒有想象的那么順利,被告劉某雖然肯定了欠條的真實性,但掏出了一張運貨單,“嫂子,我是欠你們錢,但我之前幫他拉化肥,已經兩清了。”但秦某并不認可,因為該運貨單上并沒有丈夫的簽字確認,雙方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調解陷入了僵局。法官見狀采取“背對背”調解方式,對被告劉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明秦某喪夫后生活的不易,以及貨運單沒有證明能力的事實。對于原告劉某,法官也陳明利害,雖然其持有欠條,但不是出借人,還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jù)證明該欠條的效力,更重要的是,雙方都是多年老友,不至于為幾千塊錢撕破臉面。經過法官多輪調解,雙方終于同意各讓一步,被告當即支付了欠款。

新野法院五星法庭在日常辦案過程中積極繼承和發(fā)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落實和完善訴源治理機制,采取多元化方式定分止爭,與各基層自治組織加強合作,與各分區(qū)網(wǎng)格員保持緊密聯(lián)系,切實將基層群眾矛盾化解在源頭、解決在基層。(供稿:何文揚 趙曉東)

關鍵詞: 新野法院 十三年貨款難追回 法官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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