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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拼車游亂象:“司導”挖坑多 不簽約“拼客”維權難 2018-09-07 11:07:05  來源:工人日報

暑期即將結束,但旅游市場依舊火爆,中國旅游研究院研究數據顯示,三季度居民總體旅游意愿高達86.4%,選擇8月出游的比例最高。

火爆的旅游市場中,私人訂制的包車自由行成為一種時興的旅行方式,備受游客青睞。同程旅游數據顯示,暑期前往西北地區(qū)游玩的游客中,三成游客選擇了拼車自由行。由于西北地區(qū)地廣人稀,景點分布較為分散,拼車自由行的方式,既保證了自駕游的自由感,同時也能免去游客不熟悉道路、開車疲勞等難題。但另一方面,因行車安全、費用糾紛等亂象,也讓不少包車游客出游心情大受影響,甚至生命安全難以保障。

肆意違駕

拼車自由行中,游客的安全,大多數情況下掌握在司機手中。所以遇上一位駕駛技術高、負責任的好司機是至關重要的。而北京市民宋先生近日在新疆游玩時遇上的司機則讓他叫苦不迭,想起直呼糟心。

8月初,宋先生報名參加了新疆一趟為期7天的拼車自由行活動,車上一行4人,均是通過線上旅游平臺報名參加。行程過半,在一日參加篝火晚會的時候,司機也跟隨著游客喝起了啤酒,熱鬧到將近凌晨兩點才散場。由于身體疲憊,次日上路的時候,司機只能靠紅牛提神,開至盤山公路時,司機還在接聽電話。坐在副駕駛座位的宋先生提心吊膽一路提醒司機注意安全,該司機笑稱自己是“老司機”,“這一趟路我都跑五年了,熟悉得很,不用擔心。”據宋先生了解,他們的行程結束后,司機也無法休息,將立馬投入下一段7日的行程中,存在疲勞駕駛之嫌。

無獨有偶,2017年暑假,中國政法大學研二學生小潘在西藏阿里地區(qū)拼車自由行的時候,也遇上了“不靠譜”的司機。“不知司機前一天晚上為什么沒休息好,第二天開車時哈欠連天,幾次急剎車,同行的游客只能讓司機在服務區(qū)休息了四個小時才上路,致使當日原定的行程未能完成。”

公安部交管局此前曝光的公路旅游客運亂象中就曾提及,有些客運公司采用承包經營、合伙經營、掛靠經營等方式,許多運輸企業(yè)只對車輛收取管理費,對駕駛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司機是否熟悉行車路線、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疲勞駕駛等情況不聞不問。

記者聯(lián)系了安排宋先生出游的旅游公司,該公司表示司機出行都有嚴格審批,且每輛車都配備車載GPS,可以隨時定位司機位置。同時有客服24小時在線,如果遇上問題可隨時找客服投訴。但面對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部分包車游司機仍有自己的“對策”。宋先生遇上的司機,其在返程途中還不忘將行車記錄儀格式化以防公司檢查其行車情況,并威脅宋先生“投訴也沒用,完全不影響我第二天出車”。

“司導”陷阱

除了駕駛安全問題嚴峻外,拼車游中,“司導”也存在陷阱。所謂“司導”意指司機同時兼任導游,他不僅要負責將游客安全送達目的地,還要負責行程安排和沿途風光的講解。多數情況下,司機還會負責幫忙預訂酒店、推薦飯館和購買門票。而長期參與拼車自由行的小潘時常提醒自己的朋友“司機推薦的地方要小心價格虛高。”

第一次出游時,小潘及同車游客通過司機預訂了青海湖邊的一家旅館,但事后小潘了解到,司機所報房價比真實房價高出40元。宋先生通過司機購買了一張喀納斯湖游船票,收費120元,而返程路上,司機無意間說出他其實只用50元即可拿到票。網友“清尊”在馬蜂窩點評中也曾寫道,司機極力推薦的當地特色美食,物不美價更不廉,消費明顯高于同類餐館,導致之后的行程他無法再信任司機,也并未參加相關自費項目。司機對其的態(tài)度冷淡許多,倆人之間時而生出矛盾摩擦。

即使小潘明白包車路上的“坑坑洼洼”,但更多的時候還是會跟隨同車人員聽從司機的“安排”,“明知多收錢也沒辦法,行李都在司機車上,如果半路扣押行李或者甩客,該怎么辦。”

扣押行李是部分司機常用的威脅手段。與閨蜜一同出行的孟女士計劃從成都出發(fā),前往色達等地開展為期7天的旅程。出發(fā)前她在網上聯(lián)系了一位拼車司機,車上一共拼了6位游客。孟女士按照以往慣例,并沒有一次性結清車款,而是一日一結。第三日,孟女士出現高原反應想中斷行程,便提出再多付司機一日的車費,她自行返回成都。司機于是將孟女士的行李鎖在了車里,要求孟女士必須把之后的錢款都給他,否則不給她行李。無奈之下,孟女士只能多交了幾日的車款才“贖回”行李。

維權不知找誰

包車信息可以通過QQ群、微信、貼吧、旅行機構等多種平臺發(fā)布,其中多是游客與司機點對點的私人聯(lián)系。正如宋先生此前參加過的一次包車游,其在網上發(fā)布尋隊友啟事,隨后便有私人包車機構聯(lián)系他并提供了幾條線路以供選擇。宋先生說,“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微信上進行的,并沒有簽訂正式合約。”

隨著青年旅社與民宿的火爆,青旅和民宿的老板常會幫助游客拼團、包車,這為許多人生地不熟的游客帶來了方便,但同時也埋下了安全的隱患。大三暑假,學生小于與同學一塊前往云南麗江旅游,期間在青旅包了一輛車前往瀘沽湖等地,并與司機口頭商議了行程。因為是第一次包車出游,沒太多經驗,小于等人并未留意出行合同與保險等事宜,直到因司機臨時增收款項、更改行程才意識到簽訂合同的重要性。該司機沒有公司統(tǒng)一管理,小于等人只能向青旅投訴反映情況,青旅卻表示僅僅是牽線搭橋幫忙找了個司機,遇上問題還需要他們與司機自行解決。四川稻城某青旅老板對記者表示,現在他不敢再為司機和游客“牽線搭橋”,“萬一出了事故,實在負擔不起”。

記者發(fā)現,游客即便是通過正規(guī)的旅游電商平臺報名,一旦出現問題,維權找平臺還是找司機困擾游客。有媒體報道,2017年7月,北京的徐女士帶著孩子包車前往稻城亞丁,途中發(fā)生車禍,徐女士全身多處骨折。此前徐女士是通過某網站預定該行程,但當她向相關責任人索賠30萬醫(yī)療及誤工等費用時,承接包車服務的當地商家表示無力承擔全部醫(yī)療費用,而網站認為自身并無責任故只能賠償1000元,建議她與承接商自行解決。徐女士了解到,該包車公司實際上是家庭經營的小公司,“他們當時就是注冊了一個賬號,然后交了1000元保證金就可以在該平臺上售賣產品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副會長劉俊海表示,包車游出發(fā)前,一定要與旅行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合同中應包含保險、賠償等信息。“不能為了省錢,而忽略人身安全的重要性。”至于一旦出現事故,平臺是否要負責,主要看平臺是否盡到了司機資質的審查、游客的安全警示和保障等義務,“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行分會副會長劉思敏提醒游客在一些電商平臺預訂時,盡量選擇該平臺自營的產品,而不要選擇那些非自營的供應商,這樣在事后維權時可以直接與電商平臺溝通,避免了互相推諉的現象。

本報記者 曹 玥

關鍵詞: 車游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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