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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擬對Uber和Grab處以罰款 合并交易也可能泡湯 2018-07-06 05:41:59  來源:鳳凰網科技 作者:揚帆

圖:Uber和Grab應用

新加坡競爭監(jiān)管機構周四提議對網約車公司Uber和Grab處以罰款,并表示可能解除兩家公司的合并交易,因為該交易令市場的競爭“顯著減少”。

今年3月,Uber將其東南亞業(yè)務售予了當?shù)鼐W約車公司Grab,借此獲得了后者27.5%的股份,同時Uber首席執(zhí)行官達拉·科斯羅薩西(Dara Khosrowshahi)加入Grab的董事會。

但新加坡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CCCS)對這筆合并提出了質疑,稱其減少了競爭,導致用戶的乘車費用增加。這家監(jiān)管機構稱,兩家公司均沒有向有關部門通知合并交易,盡管它們預計到可能會存在一些反競爭問題。

新加坡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表示,Uber和Grab合并意味著新進入者將面臨極高的門檻,這可能導致創(chuàng)新減少,服務質量下降。因此,Uber和Grab可能會被罰款,交易也可能被解除。

“除非已提議的補救方案,或者進一步的補救方案能夠確認解決競爭問題,并且得到部署,否則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可能要求雙方解除交易,”這家監(jiān)管機構在聲明中說。

據(jù)悉,其中一些補救措施包括,要求Uber將其在新加坡的汽車租賃子公司Lion City Rentals出售給另一家競爭對手,并強迫Grab取消與其他出租車公司的任何排他性協(xié)議,例如,其他出租車公司的一些司機只能接受Grab的訂單,不能接受任何競爭對手的訂單。

Uber和Grab有15個工作日的時間向新加坡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提出他們的補救方案。兩家公司沒有立刻回復置評請求。

作為Uber和Grab以及中國網約車公司滴滴出行等公司的重要投資人的軟銀集團,實際上一直在推動Uber與Grab之間的整合,以此來提升全球共享汽車業(yè)務的利潤。一位Uber的投資人此前曾向路透社表示,關閉東南亞業(yè)務將讓這家公司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目標變得更切合實際。

Grab與Uber達成的最新協(xié)議,標志著Uber在國際市場的再次重大退讓。Uber已展示出退出難以維持份額的市場的意愿。去年,該公司與俄羅斯網約車公司Yandex.Taxi達成協(xié)議,通過合并雙方的業(yè)務獲得了后者大約37%的股權。2016年,Uber把中國業(yè)務出售給滴滴出行,換取后者大約20%的股權。最近有消息稱,Uber正在同中東競爭對手Careem進行初步談判,考慮合并雙方的中東網約車業(yè)務。(編譯/揚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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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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